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21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是由中国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科研机构,坐落于上海张江,2008926日成立。

 20173月,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签订了深化合作的补充协议,蛋白质设施和上海光源先后划转至高研院以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划转团队包含了国内最齐整、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先进光源装置研发与工程建设队伍。

围绕建设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研院积极谋改革、谋创新、谋发展,推进高研院改革发展,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优化科研布局,确立高研院新的发展理念、方向和目标,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目前,高研院以先进光源大科学装置的研制、建设和运行为核心,开展加速器科学、光子科学、能源科学与信息科学领域的原始创新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撑前沿科学研究,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解决方案。

蓬勃发展的高研院吸引了一批批来自海内外具有创新活力的科学家,近三百人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人才项目或学术称号。培育科技人才,是培育中国创新的力量源泉。目前,高研院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1个工程博士培养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备完善的学科体系。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及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创新项目的同时,依托上海光源、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上海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各类实验室及孵化平台、联合共建实验室及项目合作企业,高研院为研究生提供先进的科研平台、创新创业创投实战体验,使研究生真正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介入高水平的研究工作,既具有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又具有科学探索的敏锐性和活跃的创新思维。此外,研究生在高研院读研期间享有丰厚的奖助学金和补贴,可申报多种冠名奖学金。

2025年高研院将在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生物化工、化学工程、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光学、核技术及应用、材料与化工专业预计招收41名博士研究生(含与张江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预计14名),其中硕博连读转博生预计招收12名。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及上级单位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若某专业未获得招生计划则不招生。

积聚科技、地域、人才资源优势的高研院有着广阔的科研教育平台,期待有志于科研创新创业创投的青年学子施展抱负。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20259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高研院在学的优秀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也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高研院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从2025年起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登录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进行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具体申请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国科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5. 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55名左右(其中新疆班专项15名左右、青海西藏班专项20名左右、民族药专项10名左右、普通少数民族考生指标10名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总数后学校确定的各专项计划数为准。请考生依据招生指标分布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和拟报考专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高研院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高研院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考核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高研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高研院研究生处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申请人方可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高研院2025年的博士招生分为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除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各专业的普通招考方式2025年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129-2025110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高研院提交下列材料(请按照下面顺序整理后直接交到或快递至高研院研究生处,不要装订成册):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内容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须考生本人签字;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两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对考生的以往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等做出评价(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高研院研究生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推荐书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考生政审意见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硕士或博士论文评议书、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复印后由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摘要;

7)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

8)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9)《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书》;

10)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填写《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至研究生处;

11)报名费150元;

12)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专家推荐书、成绩单、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书、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等材料。

5. 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与当次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以邮戳为准),用EMS或顺丰寄送至高研院研究生处,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综合楼322室研究生处。

6.高研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在复试阶段,高研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三、普通招考考试方式

2025年,高研院普通招考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其余考生全部实行“申

-考核”制。

1.普通招考进行申请-考核制。

  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

  学术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淘汰率。

2.综合考核时间:以高研院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专业英语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和技能,包括科技论文阅读理解能力、翻译及写作能力等。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考核,专业知识与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三项组成,每项满分100分。英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考核,考生须准备PPT,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科研项目经历、科研成果、硕士毕业论文摘要、结论和创新点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

考生综合考核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的构成为笔试 20%、面试80%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考试。初试的笔试科目要求以国科大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为主,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上海高研院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外国语初试时间:2025329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考试时间以高研院通知为准。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高研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1.高研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笔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面试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9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9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六、收费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种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

住宿费按照高研院相关规定标准缴纳。

七、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八、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高研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高研院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高研院有关规定进行。

3. 与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联合培养博士且通过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的,其报名考生也在上述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对应挂靠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考核。

3.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话:021-20325106 021- 20608059

E-mail: [email protected]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综合楼322

编:201210 

址:http://www.sari.cas.cn/  

    

    

上海高研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书.doc

上海高等研究院博士生政治审查表.doc

上海高等研究院导师同意报考意见表.docx.docx

考生问答.pdf